阿里巴巴辟谣成立新能源控股公司:与己无关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阿里巴巴和香港上市公司联合会将联手打造香港准上市公司阿里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对此阿里巴巴官方辟谣称,上述文中所提的阿里新能源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无任何关系。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阿里巴巴和香港上市公司联合会将联手打造香港准上市公司阿里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对此阿里巴巴官方辟谣称,上述文中所提的阿里新能源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无任何关系。

人民交通网报道称,阿里新能源是一家注册于境外,从事新能源产业投资与发展为主的控股公司,由全球知名品牌阿里巴巴(商标注册证号:1797373、5803541)与中大海外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合作成立。

据界面新闻记者查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网站显示,商标注册号为1797373号的阿里巴巴商标,申请人并非阿里巴巴集团,而是邱智开,申请时间为2001年4月,商品服务类为电池充电器。

商标注册号为5803541号的阿里巴巴商标,申请人同为邱智开,申请时间为2006年12月,商品服务类为电池。

界面新闻记者查询天眼查显示,邱智开名下共有两家公司。其中一家为乌鲁木齐阿里巴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另一家为浙江超维阿里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在天眼查上查询阿里新能源公司,并无相关信息显示。

界面新闻记者以阿里巴巴集团为商标申请人查询显示,申请的商标数量记录过万条,其中包括各种近似商标和不同类别。仅今年6月,阿里巴巴集团申请的商标数量有509条。

AI财经社报道称,中国商标有45个分类,一些大企业在注册品牌需要的分类时,除全类注册外,还需将近似商标一并注册,这种属于防御商标,品牌越大,越需要注重商标保护。

这主要因为目前商标法的一般原则是“注册在先”,谁先注册商标,法律保护谁。

但《商标法》第32条也有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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