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广告垄断坐实 法院勒令拆分核心业务

谷歌广告垄断坐实 法院勒令拆分核心业务

当地时间4月17日,美国弗吉尼亚州地方法院法官莱奥妮·布林克马(Leonie Brinkema)裁定谷歌在线广告市场存在非法垄断行为,认定其通过捆绑销售、数据垄断及不公平竞价规则打压竞争对手。法院要求谷歌可能剥离核心广告业务,并支付高额罚款,最终处罚方案将于后续听证会确定。‌
法院指出,谷歌强制要求合作发布商同时使用其广告服务器(Google Ad Manager)和广告交易平台(AdX),形成“二选一”捆绑模式,挤压竞争对手生存空间。此外,谷歌广告平台的两项核心功能“First Look”(优先拒绝权)和“Last Look”(最后出价权)被判定为“系统性不公”——前者允许谷歌优先获取广告位,后者使其在查看竞争对手报价后再调整自身出价,直接破坏市场公平性。‌
法院特别点名谷歌推出的“统一定价规则”(Unified Pricing Rules),认为其表面优化市场,实则限制发布商自主定价权,迫使他们依赖谷歌广告技术。结合谷歌对广告主、发布商的海量数据控制,该规则进一步巩固其垄断地位,导致广告主成本上升、发布商收益下降、消费者选择减少。‌
根据裁决,谷歌可能被强制拆分广告服务器与广告交易平台业务,并调整运营规则以防止未来垄断。参考欧盟此前对谷歌广告业务开出的超80亿欧元罚单,此次处罚或创美国反垄断罚款纪录。目前谷歌回应称“反对裁决并将上诉”,强调其技术“为行业创造价值”。

此案源于美国司法部2021年发起的反垄断诉讼,被视为全球数字广告市场最大规模监管行动。法院将于5月召开听证会讨论具体补救措施,谷歌是否拆分业务或将成为科技巨头反垄断史上的标志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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