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网站平台不得诱导点击下载消费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主体责任的意见》

9月1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主体责任的意见》。

《意见》提出,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等业务,应当依法依规履行许可手续,未经许可不得开展相关活动。上线运营具有媒体属性和舆论动员功能的新技术新应用,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估,通过后方可正式运行。开展数据共享、流量合作等跨平台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有助于正能量信息传播。坚持诚信运营,不得选择性自我优待,不得非正常屏蔽或推送利益相关方信息,不得利用任何形式诱导点击、诱导下载、诱导消费。

《意见》提出,制定账号规范管理实施细则,加强账号运行监管,有效规制账号行为。加强账号注册管理,严格落实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相关要求,强化名称、头像等账号信息合规审核,强化公众账号主体资质核验,确保公众账号名称和运营主体业务相匹配。加强账号行为管理,严格分类分级,实现精准管理、重点管理、动态管理。加强对需要关注账号管理,建立目录清单,制定管理措施,确保规范有序。加大违法违规账号处置力度,建立黑名单账号数据库,严防违法违规账号转世。全面清理“僵尸号”“空壳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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