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余年超前点播案宣判:超前点播属正常经营范畴“会员专属推荐”不构成违约

6月2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就爱奇艺会员吴某状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做出一审宣判。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视频平台深挖需求,并由此探索新的视频排播方式,产生新的商业运行模式,包括并不限于规则设置、服务升级等,属于正常的经营范畴。且爱奇艺公司通过文字描述和图片示例的方式明确说明了“广告权益”的具体内容,爱奇艺平台在影视剧中播放的广告或是会员专属推荐与上述约定一致,爱奇艺公司并未违约。

吴某于2019年6月购买爱奇艺黄金VIP会员,在观看爱奇艺自制热播剧《庆余年》时仍需要观看“会员专属广告”,且须点击跳过才可继续观影,与爱奇艺公司承诺的“免广告、自动跳过片头广告”的会员特权不符。吴某认为爱奇艺单方面更改了《爱奇艺VIP会员服务协议》,其“付费超前点播”的服务模式违背了VIP会员的合法权益,遂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定爱奇艺“VIP会员协议”中的“付费超前点播”等条款或无效或未发生效力。

爱奇艺代表律师表示,爱奇艺向用户清晰告知了超前点播的规则,用户可以通过爱奇艺的提示信息明确知晓超前点播的服务范围和流程,相比非会员而言,会员依然可以享受抢先看6集的权益,会员可以抢先观看的集数不构成违约。而关于“广告特权”内容,已经通过文字和图片示例的方式进行解释和说明,片头设置广告符合视频网站的行业惯例以及双方之间的交易习惯。

法院认为,依靠互联网技术,人们对于工作、生活的差异化需求得到逐步满足,服务于需求的产业模式应当被包容,视频平台基于消费意愿推出的“会员制”服务模式已被社会及用户接受。在此基础上视频平台深挖需求、贴合用户,催生差异化、个性化服务,并由此探索出的视频排播方式并无不妥。同时,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表明,爱奇艺在“VIP会员协议”中已在相关位置明确约定了“广告特权”和“会员专属推荐”的具体内容,明示了视频的片头仍会有其他形式的广告出现。在VIP会员权益介绍页面中,爱奇艺公司通过文字描述和图片示例的方式明确说明了“广告权益”的具体内容,爱奇艺平台在影视剧中播放的广告或是会员专属推荐与上述约定一致,爱奇艺公司并未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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